作者 play80108 (聲音像派大星的神秘男子) 看板 PttLifeLaw
標題 [刑事] 請問被惡意毀謗的前提是什麼?
時間 Fri Jan 7 19:18:39 2011
事實經過:
有個不熟的朋友,聽到謠言,說什麼我再宿舍打手槍.讓我不勝其擾,不知道該怎麼處理
http://0rz.tw/TePSy
這個無名照片 是他在臉書PO的 我把他擷取下來
問題:
1.他無法明確的說出我再哪裡打手槍 人證 物證 都沒有
2.到處散布在臉書 告訴別人小心我 說我是變態
3.請問我應該要怎麼蒐證 該怎麼處理><" 第一次遇到這樣的人
先感謝各位幫 小弟 解惑或提出建議,如內容尚有不足,盼請提出需補充之處。
很不好意思 因為很小的事情 而麻煩大家 只是被這樣一再的破壞個人名譽跟形象
我不知道該怎麼辦 ><"
誰可以幫幫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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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8.167.175.94
→ snowtoya:你先快點把你罵的三字經刪掉卡實在... 01/07 20:06
→ play80108:我同學說 算我跟他的私人空間 在臉書訊息裡面 01/07 20:08
→ play80108:這樣還是需要刪除嗎? 01/07 20:08
→ yuusnow:不刪也可以 會不會被告就不清楚了....如果你們有嫌隙的話 01/07 20:35
→ snowtoya:哦 是私訊哦 是私訊就不構成誹謗了 01/07 20:49
→ snowtoya:你應該是要PO"他到處散布你是變態"的留言圖片才對 01/07 20:50
※ 編輯: play80108 來自: 118.167.175.94 (01/07 21:27)
推 NotJill:FB發布親朋好友看得到...算不算不特定第三人呢@@? 01/08 20:48
→ NotJill:若符合不特定第三人,你可以告誹謗,他也可以告你公然侮辱 01/08 20:52
→ NotJill:雖然誹謗刑責較重.....但...建議你先刪掉再提告吧 囧 01/08 20:53
→ NotJill:因為照這留言來看...公然侮辱若告一定能成立... 01/08 20:54
→ NotJill:誹謗就未必了.... 01/08 20:5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