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a5763328 (來自天堂的醜陋) 看板 Gossiping
標題 [新聞] 喝保利達輾斃少年 法官認為不算酒駕
時間 Thu Dec 30 14:16:52 2010
更新日期:2010/12/30 14:05
李姓公車司機去年七月底,喝了兩杯保利達後駕駛公車,
在途中撞倒單車,輾斃蘇姓國中生。法院依業務過失致死罪,
判他6個月,但在公共危險罪部分,因為法官認為他酒測,
雖然超過處罰標準,但是沒有達到公共危險程度,所以這部份判他無罪。(潘千詩報導)
新店客運的李姓公車司機,在去年七月底,涉嫌喝完酒類的提神飲料之後出車載客,
卻在行經新北市新烏路時,與一輛單車發生車禍,就讀五峰國中的蘇姓少年當場被輾斃。
事發之後,李姓公車司機被警方測出酒測值達0.16毫克,
超過一般酒駕0.15毫克的處罰標準,遭警方依業務過失致死以及公共危險罪嫌移送。
法院審理後,李姓公車司機坦承犯行。但法官認為,酒測值需達0.55毫克以上,
才達到公共危險罪的程度,但李姓公車司機所測出來的酒測值是0.16毫克,
而且他又通過警方所做的身理平衡檢測,並沒有達到公共危險罪的標準,
因此,在酒駕部分,被判無罪。但在業務過致死部分,則被法官判處有期徒刑6個月,
得易科罰金,全案可以再上訴。
http://tw.news.yahoo.com/article/url/d/a/101230/1/2jxs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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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111.255.13.72
→ christofer:================= 新店客運 ===================== 12/30 14:17
推 TauchK:保利達不算酒類吧 12/30 14:18
→ lisoukou:可是有酒精成分阿....囧 12/30 14:18
→ ascii:最近天氣冷 應該也可以抓到不少吃完薑母鴨的人... 12/30 14:19
推 valenci:推 12/30 14:20
推 CGHS:把使用含酒精成分漱口水的駕駛都集體槍斃好了 12/30 14:20
→ bbbruce:哇靠 偉哉台灣法律 12/30 14:20
→ LaHu:這標題誤導很大 明明是酒精未達標準 偏偏重點便成保利達 12/30 14:21
→ valenci:不過法官的認為,酒測值需達0.55毫克 那是指沒肇事耶??? 12/30 14:21
推 luciffar:超過0.5%為酒類 12/30 14:22
→ valenci:現行法肇事只要有酒就可能公危 12/30 14:22
噓 Linethan:撞死人只要被判六個月.................... 12/30 14:22
→ DriveKing:不是只要有驗出酒精成分 有肇事就算公共危險嗎.... 12/30 14:22
→ lisoukou:樓上那是啥標準 台啤大概只有3~4%都算酒類了 12/30 14:23
→ valenci:一般酒駕0.15毫克???記者..... 12/30 14:24
→ lisoukou:.....等等.....我眼殘了 對不起(掩面) 12/30 14:24
→ valenci:0.15,主要是針對無照駕駛、新手駕駛,和遊覽車、大客車、 12/30 14:24
推 facecream:連不是酒駕撞死人 都只要關6個月了 真是愈來愈便宜了 12/30 14:24
→ ponboy: 保力達 酒精成份8% 12/30 14:24
推 gaygay:台灣是寶島 :) 12/30 14:25
→ facecream:有仇人但還沒殺過人的快去撞死對方喔 現在坐牢正在特價 12/30 14:26
→ InfinitySA:不管有無酒駕 殺了一個人只有6個月... 12/30 14:26
→ InfinitySA:兇手的命才是命 無辜老百姓比垃圾還不如 12/30 14:26
→ valenci:主因是通過警方所做的身理平衡檢測 12/30 14:27
推 pierreqq:賠多少呢? 12/30 14:27
→ dd3986:酒駕居然不算公共危險?! 12/30 14:27
推 InfinitySA:賠多少我看也沒意義 沒錢就擺爛你也不能怎樣 12/30 14:28
推 autumnwind:被臨檢的標準好像是0.25吧...至於有測出酒精成分,就算 12/30 14:28
噓 gaygay:我有位仇家住在XX市XX街 出20萬幫我開車撞他 12/30 14:29
→ autumnwind:是被人撞,也會被移送公共危險,吃蜂膠被撞都可能被送 12/30 14:29
→ gaygay:坐牢只有半年 半年吃喝國家的 還免付房租半年喔~ 請報名~ 12/30 14:30
→ autumnwind:所以這個判決,有好有壞XD至於當時車禍怎麼發生,都可 12/30 14:30
→ valenci:藍委提案酒測標準提高至0.15 初審未過| 即時新聞| 2010121 12/30 14:30
→ autumnwind:能影響法官的判決(以及是否有和解),大家別急著罵吧! 12/30 14:31
→ valenci:現行仍0.25 12/30 14:31
推 Yenfu35:回dd3986,若沒肇事,要醉到「不能安全駕駛」才會成罪。 12/30 14:31
→ valenci:主因是通過警方所做的身理平衡檢測 啦~有人用這項免罰 12/30 14:31
噓 gaygay:八卦就是 當時車手是被買兇殺人 喝點保力達壯壯膽 12/30 14:32
→ gaygay:主謀在大陸 開心的咧.... 12/30 14:32
推 valenci:一般人較少要求加做平衡檢測^^ 12/30 14:35
→ Subaudition:撞死人才6個月... 12/30 14:36
→ allenmu:因為這無法推斷是蓄意殺人 罪都馬判很輕 12/30 14:36
噓 richjf:一條人命 只值重判六個月. 12/30 14:46
噓 Isoroku5566:這就是愛歹丸! 12/30 14:47
噓 goanimation:喝那種東西也算吧..... 12/30 14:54
→ radi035:標題殺人 明明是國中生騎到中間雙黃線...司機五告雖 12/30 17:05
推 running711:網路男 果然閱讀都光看內文就可以當科南了 12/30 19: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