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camouflage () 看板 NTU
標題 Re: [新聞] 外籍生宿舍糾紛 台大學生備案
時間 Mon Jan 17 14:03:14 2011
※ 引述《helloken2006 (filius)》之銘言:
: 前文恕刪
: 條文規定請參照http://host.cc.ntu.edu.tw/sec/all_law/4/4-08.html
: 國立臺灣大學學生個人獎懲辦法(下稱本法,不要計較法律位階XD)
: 本文"推定"事實:邱同學違反宿舍規定及管理員勸阻進入女生宿舍,並大聲吵鬧
: 如果該推定有錯誤,請舉反證推翻 謝謝大家協助釐清事實
: 第 七 條 學生個人有下列各款情形之一者,予以申誡:
: 四、在公共場所擾亂公共秩序。
: 學生初犯前項各款且情節輕微者,得予書面告誡。
: 要引用這條需要確定公共的定義,如果學校的認定是"不特定多數人所能共見共聞"
: 的定義的話,我以為可以有爭執空間,但是我不清楚。
: 在初犯"且"輕微的情況下可以適用,邱同學如果是初犯而被適用,請用力地主張輕微
公共場所 還要有公共秩序 這兩個在學校是都不存在
宿舍在門禁管理狀態下並不是公共場所
如你所知是不特定人能共見共聞 至少要能公共通行 技術上就是大門敞開無限制
再更寬一點認為學校裡面有若干像大禮堂 餐廳 小福這類"公共場所"
他們顯然比宿舍都更為公共 就算校門關上 人員並不管制
就算要認為宿舍是公共場所 一條走廊上的爭執並不是公共秩序
根本還不需要到考慮他是不是初犯 這條就沒有適用了
: 第 八 條 學生個人有下列各款情形之一者,予以記小過:
: 九、不法侵入學校廳舍、他人研究室、或寢室。
: 邱同學違反宿舍規定,進入BOT宿舍,為不法侵入學校廳"舍",我以為應有本條之適用
: 如果要爭執不法,我認為應以嚴格之方式認定,包含違反管理規定而非限於刑事法律
: 邱同學不聽輔導員勸阻,也是屬於不法的一環。
你說的並非"嚴格方式"認定 反而是最不嚴格 最寬鬆的認定
不如說是為了拉寬入罪範圍的擴張解釋吧
如果他是翻牆 撬開門鎖 爬窗進去 這些說不法侵入還說得過去
從大門走進去並沒有不法侵入的問題 頂多違反管理規定而已
當然太子的管理人員沒有 沒辦法 或如他們自己所說權衡之後放棄攔阻他們
這是另一個問題 但這也不會使他們變成不法侵入
: 十五、製造噪音,情節嚴重。
: 邱同學一夥大聲喊叫,根據鄰居的說法她也感到驚嚇與恐慌,打電話求助,個人以為,
: 如果僅是吵鬧致人煩惱者,可以視為不嚴重;但是到打電話求助了,我不認為這可以
: 說是不嚴重的情節。
這是最難用的條文 尤其在隔音問題抱怨不斷的BOT宿舍
前面還有人說可以幫隔壁數尿尿尿了多久
: 十六、在公共場所擾亂公共秩序,情節嚴重。
: 如第一部分所述,我無法確認公共的定義,因此不援用。
與你想法相同
: 第 十條 學生個人有下列各款情形之一者,予以勒令退學:
: 六、其他觸犯刑事法律之行為,經法院有罪判決確定或學校查證屬實。
這條毫無可能
爬窗的是爬窗的 敲門的是敲門的
爬窗沒必要共同實施 一個人爬就算一個人的
沒爬的不能被放進去 沒有共同分攤什麼犯行
BOT板原抱怨文說 他聽見門這邊有人用標準的國語說叫他去圖書館讀書
當然原抱怨者在門後面 他不知道說這段話的人有沒有參與敲門
但就算證實他也參與大聲敲門
大聲敲門並不觸犯任何刑事法律 即使一般民宅也只有社維法72條第3款6000塊錢
實際上還都要舉證或現行抓到才有 一兩分鐘過去的是沒辦法的
除非再加入其他條件
: 我前面已經有一篇不成熟的想法,認為這次的行為如果調查如原PO所述
: 則很有可能觸犯刑事法律,鄰居對現場的描述似乎沒有太大差別。
: 經法院判決確定"或"查證屬實,只要學校查證屬實即可以勒令退學,不需要法院判刑
: 這是我的淺見,我對學校的法規並沒有任何的研究,因此想法多有漏洞
: 也很不成熟,歡迎理性討論。 如果有專業的同學或老師可以指教,那我非常感謝
: 因為法律本來就是要用出來才是活的。 不要只是拿來當神主牌擺好看
: camou版友,我特別需要你的高見。因為你說我只是腦內補完,現在我公開我的想法
: ---
: → camouflage:在那邊高喊要處分邱某人 自居為學長擺老有何意義? 01/17 11:17
: 推 newsboy3423:→ camouflage:我可以接受你見識淺薄入學時間太晚不 01/17 11:18
: → newsboy3423:知道 別腦內補完 01/17 11:18
你應該再看看獎懲辦法第1, 12和17條
為了收教育功效 學校不是一個事事嚴罰的地方
講得比較輕佻一點 就是"會怕就好"
我們根本找不出任何讓他有大過以上 甚至退學 開除的理由
甚至最後都愛校服務一下 掃掃地挖挖水溝就沒了
更何況 邱某被公幹不是因為他製造噪音 也不是因為他深夜在女舍
而是因為據原抱怨者稱他幫搗蛋的外國人講話
這點校規是不處罰的 頂多你可以討厭他而已
但講難聽一點 台大是一個你不需要跟人往來也不會畢不了業的地方
把矛頭指向邱某 卻又不是校規上嚴重的事情
他不會台大畢不了業 也不會被大過退學開除 這很浪費時間
更糟的是 雖然有不少人警覺到危險性 也出來呼籲
但衝著邱某去的攻擊 很多夾雜著對他外表行為舉止性傾向的侮蔑
為了炒一鍋菜 要提一桶汽油來 還要拿乙炔槍來點火
燒起來之後只是集體的無責任 這跟爬窗敲門的老外沒什麼兩樣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23.193.44.250
推 holamonmon:苗頭指向國企甲 也只是讓他出櫃早一點 01/17 14:06
→ Chantaljones:係指供不特定多數人共同使用或集合之場所 01/17 14:06
→ Danks:我不喜歡你前幾篇的推文 但我同意最後一段 且我認為你對定 01/17 14:07
→ Chantaljones:你說的是公眾得出入之場所 01/17 14:07
→ Danks:義的詮釋只益發凸顯了住宿學生沒有受到保障的問題 01/17 14:07
→ chutzpah:一樓: 這與國不國企甲不甲有關嗎? 01/17 14:10
→ IAMWHOIAM123:邱同學的行為 讓人感到很憤怒 不爽 01/17 14:10
→ dsmwang:不要再攻擊性向了。另外我認為Danks大說的很有道理 01/17 14:11
→ camouflage:規模較小的舊宿舍以前是靠配置教官的方式做即時反應 01/17 14:11
→ camouflage:但隨著教官人數減少 宿舍增加 時代也改變 更別說部份教 01/17 14:12
→ camouflage:官其實也常息事寧人 這個功能現在要怎麼繼續就是問題 01/17 14:12
噓 f543:小董小董~你們不要再B新皓了 我今天才知道宿舍不是公共場所 01/17 14:13
→ camouflage:加上教官也不是天天都在宿舍留宿值班 總有他不在的時候 01/17 14:13
→ camouflage:要加派駐衛人力的話 必須有願意負擔費用的共識 01/17 14:14
噓 Chantaljones:F543 這點我有講了..上網查得到. 他還能這樣掰.. 01/17 14:14
推 pingsky:從大門走進去並沒有不法侵入的問題<--- 錯 01/17 14:15
→ camouflage:查到最後又怎樣呢 申誡消過或書面告誡一番 就是挨罵啊 01/17 14:17
→ camouflage:即使你放到最寬說那又是公共場所 又有公共秩序結果相同 01/17 14:17
→ camouflage:既然不認為女舍深夜可以有男生在 又認為是公共場所 01/17 14:18
噓 Chantaljones:不用放寬 你自己去看定義好嗎? 01/17 14:18
→ Chantaljones:你連定義都搞不太清楚就來護航 01/17 14:18
→ schel:XD 從大門走進去並不代表不是不法侵入歐 01/17 14:19
→ Chantaljones:公眾得出入跟公共場所 有差好嗎? 01/17 14:19
→ camouflage:那只能不同說的人自己討論了 就算採最寬解釋都不嚴重啊 01/17 14:19
→ Chantaljones:電影院 月台要買票才能進入 算不算公共場所? 01/17 14:19
噓 xump147:還是很弱 下一位 01/17 14:19
→ Chantaljones:要護航連查一下都懶 Z 01/17 14:20
推 pingsky:看到[從大門走進去並沒有不法侵入的問題]就知剩下的不用看 01/17 14:20
噓 Eliel: 看到[從大門走進去並沒有不法侵入的問題]就知剩下的不用看 01/17 14:21
→ schel:除此之外 以學校住宿法規來看 宿舍房外空間是公共空間無誤 01/17 14:21
噓 chandler0227:死拗嘛~都給你講啊! 01/17 14:23
→ camouflage:噗 宿舍裡面的公用空間是相對於每個住宿生的專有空間而 01/17 14:23
→ camouflage:已 那跟獎懲的公共場所+公共秩序是無關的 一般公寓大廈 01/17 14:24
噓 Chantaljones:供不特定多數人共同使用或集合之場所 01/17 14:24
噓 f543:噗 01/17 14:24
→ camouflage:不是公共場所也是有這種大門電梯樓梯之類的公共空間 01/17 14:24
→ Chantaljones:你一樣可以登記進入使用 不是嗎? 01/17 14:24
→ camouflage:宿舍是特定多數人哦 還非常特定 都要磁卡進出了 01/17 14:24
→ Chantaljones:公共空間=/=公用場所? 你知道你在講什麼嗎? 01/17 14:25
噓 goetz:還在硬凹。 01/17 14:25
→ Chantaljones:不能登記進入使用? 01/17 14:25
→ camouflage:就算這條全都給諸位講到爽 也是如前所述 罵一頓 01/17 14:25
→ camouflage:不是可以不讓他登記進入使用嗎? 不然你們怎麼罵太子 01/17 14:26
→ Chantaljones:你要護航針對最後一段 我是會推 前面就是亂凹一堆 01/17 14:26
→ Chantaljones:你先知道公共空間怎算 再來PO前半段 好嗎^^? 01/17 14:27
→ camouflage:你覺得宿舍是公眾可通行或公共場所 會影響邱某最多就是 01/17 14:31
→ camouflage:被罵 甚至愛校服務一下就結案的結果嗎? 就算都給你解釋 01/17 14:31
噓 chandler0227:別人覺得怎樣都被你反駁 你的看法就一定都對 01/17 14:31
→ chandler0227:好厲害~原來是你在做決定的 01/17 14:32
→ camouflage:我看法是不是一定都對 一兩週內自見分曉 邱某這搞不大 01/17 14:33
噓 f543:在我的家鄉亂講話是要切雞雞的 01/17 14:33
→ camouflage:宿舍既不公共 也不是公眾得通行出入 兩者都不是 有疑問 01/17 14:33
→ chandler0227:怪了~那為什麼別人的意見你就急著跳出來反駁 01/17 14:34
→ camouflage:的是hello 就算要找任何理由說他公共 那條也很難適用的 01/17 14:34
→ camouflage:因為找了公共場所 還要公共秩序 宿舍的辦法內另外有g 01/17 14:35
→ chandler0227:還死跳針啊~是不是公共就你說了算~你誰啊 01/17 14:35
→ camouflage:我的意見你也是急著跳出來反駁啊 連個屁也放不出來 01/17 14:35
→ schel:如果不是公共空間 那他不是更慘 未經他人同意侵入私人空間 01/17 14:36
→ chandler0227:宿舍走廊 = 公共空間 就這樣~我說了算(學你的) 01/17 14:36
→ camouflage:公共場所 跟特定空間裡的公共空間不一樣哦 01/17 14:37
→ schel:並影響他人安全 這罪好像遠比摸摸頭還要重 XD 01/17 14:37
→ chandler0227:公共場所=公共空間喔 01/17 14:38
→ camouflage:私人是對太子或對台大 因為那是太子的房和台大的地 走 01/17 14:39
→ camouflage:廊是住戶的公用空間 不然隔壁國宅那些怎麼不來散散步 01/17 14:39
→ f543:可以不要再討論公共的定義了嗎QQ 01/17 14:39
→ camouflage:公共場所跟一個大樓裡的公共空間還是別混為一談 01/17 14:39
→ camouflage:那個爭到最後 就算他是公共場所 又妨礙公共秩序 也是申 01/17 14:40
→ camouflage:誡一次 可換書面告誡 還可消過 最差就那樣啊 01/17 14:40
→ f543:不罵罵了嗎(′ 3`)? 01/17 14:41
→ camouflage:花一堆力氣打他就是為了這種掃幾小時地就沒事的事情嗎 01/17 14:41
噓 ravi:連續跳針 如果只是掃地而已幹嘛不出來面對 01/17 14:42
→ camouflage:出來面對是什麼新把戲 他出不出來面對又怎樣呢 01/17 14:43
→ camouflage:你去找他單挑嘛 這麼想叫他出來面對 找國企通訊錄啊 01/17 14:44
噓 ravi:從第一天就有人要他出來說明了 別再跳針了 01/17 14:44
→ ravi:找過了 板主砍資料了 01/17 14:44
→ camouflage:還是你也只敢用最安全的螢幕後推噓來享受虛擬參與集體 01/17 14:44
→ camouflage:行刑的快感呢? 因為你也知道你去打他你會被法辦 01/17 14:45
→ camouflage:他要不要出來是他家的事情 跟他當天做了什麼無關 01/17 14:45
→ ravi:這不是你現在的作為嗎? 你如果在靜坐那當晚出來說這番話再說 01/17 14:45
→ camouflage:他又不是什麼政治人物演藝人員 不出來還是照樣畢業 01/17 14:45
→ camouflage:靜坐那晚連好好出來說話的學生會代表都要挨一堆悶棍 01/17 14:46
→ ravi:那你就是躲在最安全的螢幕後推噓囉 01/17 14:46
→ camouflage:你講這話不正說明 去支持靜坐的裡面不乏暴民嗎 01/17 14:46
→ camouflage:冒著寒流在那裡靜坐 只是為了讓他被申誡? 殺雞用牛刀 01/17 14:47
→ ravi:耶 原來靜坐就是暴民 01/17 14:47
→ camouflage:他被討厭的就不是這些什麼公共秩序的嘛 是幫外人說話啊 01/17 14:47
→ camouflage:這一點應該沒什麼爭議的 但也是因為這樣這事情會把種族 01/17 14:48
→ ravi:你還是適合躲在最安全的螢幕後推噓 01/17 14:48
→ camouflage:情緒牽扯進去 接著就連國青越南人的問題都加進去 01/17 14:48
推 pingsky:竟然連 [暴民]兩字都出來了@@ 01/17 14:48
→ camouflage:奧步就別用了 現場有暴民 那也是你說的 現場沒人敢叫一 01/17 14:49
→ ravi:跟他意見不同的就是水準低下 不認同他的就是暴民囉 01/17 14:49
→ ravi:camouflage:你講這話不正說明 去支持靜坐的裡面不乏暴民嗎 01/17 14:49
→ camouflage:聲說邱某最多只是被申誡甚至口頭訓斥 為何不敢? 01/17 14:49
→ ravi:還好 上面還有你自己的推文 01/17 14:50
→ camouflage:不敢的理由不正是會犯眾怒嗎? 眾怒是什麼? 喊打喊殺啊 01/17 14:50
→ ravi:別再跳針了 邏輯清晰點在來說 01/17 14:50
→ camouflage:你還是回八卦去取暖吧 沒人關心你轉文 秀秀 01/17 14:51
→ camouflage:他幫外國人講機歪話是一回事 套一個深夜留在女宿 或者 01/17 14:52
推 pingsky:我親戚是外國人,幫外國人說話沒什麼,但違反公共秩序就不行 01/17 14:52
→ ravi:說不過去就得讓人離開 01/17 14:52
→ camouflage:是公共場所妨礙公共秩序 真的很難看 多花點心思去解釋 01/17 14:52
→ ravi:那這邊沒人認同你 你怎還在? 01/17 14:52
→ camouflage:為什麼這裡會扯進種族情緒 比較實在 01/17 14:53
→ ravi:我從頭到尾沒說到種族阿 是你跳針了 01/17 14:53
推 pingsky:有人在扯種族嗎? 我眼拙沒看到.. 01/17 14:53
→ camouflage:兩位繼續唱雙簧吧 就當你們沒看到什麼外爭主權內除國賊 01/17 14:54
→ ravi:說不過去是的確該落跑了 落跑前說一下狠話也不為過 01/17 14:55
→ camouflage:什麼胳臂往外彎 很多 一長串的 找別的理由辦他沒意思 01/17 14:55
→ camouflage:反而像是無法為他替外籍生幫腔引起的憤怒找好理由 只好 01/17 14:55
推 pingsky:哪一篇呀@@ 01/17 14:55
→ camouflage:另外攀比一個勉強能用的校規來用 這樣反落人話柄 01/17 14:56
→ ravi:你這篇文章就是說這校規不合用喔 你連自己的文章都否定了嗎? 01/17 14:56
→ camouflage:就跟取締集會遊行要找交通規則 說沒申請路權一樣 不好 01/17 14:57
→ camouflage:pingsky你自己爬吧 很多文 恕我無法逐篇幫你找了 01/17 14:58
推 pingsky:我剛才爬了一下, 沒看到..不過如果那還要逐篇找才能找到 01/17 15:00
→ pingsky:代表那只是少部份人的偏激看法,和在這裡的訴求是不同的 01/17 15:01
→ schel:其實你可以去找一下 學校是被定義成公共場合的 就是因為 01/17 15:03
→ schel:大家不想以後發生類似事件 還是一樣如此帶過 或是 以後 01/17 15:03
→ camouflage:對邱某什麼事情不滿 就針對那件事情 本件就是他幫著搗 01/17 15:04
→ camouflage:亂的外籍生說機歪話 找不出來也要接受 而不是繼續認為 01/17 15:04
→ schel:很多人想法和你類似 這種事不過是掃地幾小時 就隨意去做 01/17 15:04
→ camouflage:反正無論如何 我抓他個小辮子就對了 無論跟他引起不滿 01/17 15:05
→ camouflage:的事由有沒有關係 01/17 15:05
→ schel:因此才會要求重視不是嗎 除此之外 都說了他違反的不只是 01/17 15:05
→ schel:那些有關宿舍層級的規範了 XD 01/17 15:06
推 pingsky:落實執行對於秩序的維護, 才是未來生活安寧的保障 01/17 15:06
→ camouflage:"對同學講機歪話"和"深夜未離開女舍"在沒有外籍生涉入 01/17 15:06
→ camouflage:的時候 會引起百人靜坐嗎? 我不相信 01/17 15:06
→ pingsky:這是我希望校方重視的主要理由 01/17 15:06
噓 jokerjoe:你掩飾不了他的罪過..... 01/17 15:07
噓 ravi:cam當他的立論站不住腳時 便會跳針 跟他實在沒討論的價值 01/17 15:08
→ pingsky:百人非我, 我非百人, 但是若百人為居住品質發聲,我支持 01/17 15:08
→ schel:XD 請記住 當你知道同伴中友人有犯罪意圖及犯罪行為並未 01/17 15:08
→ camouflage:如果講宿舍安全管理 那就讓學校去處理邱某即可 01/17 15:08
→ schel:阻止 不是代表你沒作就沒事 這也叫共犯 01/17 15:08
噓 lmc66:宿舍什麼時候不是公共場所了 01/17 15:08
→ camouflage:抓他出來打 還是用其他小理由打 不像是在談安全管理 01/17 15:09
→ camouflage:schel 共犯有共同正犯 教唆 幫助 邱某是哪一種 01/17 15:09
→ pingsky:我切換一下模式作以下推文: 01/17 15:10
→ camouflage:也有最極端理論認為通通都單一正犯 一人做事一人擔 01/17 15:10
→ camouflage:從原抱怨者的文 就只知他在走廊門口講機歪話 01/17 15:10
→ camouflage:就算包含他敲門叫抱怨者出來 這些是違反什麼? 如果他是 01/17 15:11
噓 jokerjoe:你知道你這些偏激的言論會讓邱新皓更加讓人討厭...... 01/17 15:11
→ camouflage:刑304/305那種 警察就不只是備案之後坐視了啊 01/17 15:11
→ jokerjoe:如果你是想幫他那我覺得你只是在害他.... 01/17 15:11
→ pingsky:假設:是男舍,有男生找一群同班女生來,女生半夜來敲我窗鬧 01/17 15:12
→ camouflage:"幫洋人講話欺負台灣人"這講什麼joker都聽不下去的 01/17 15:12
→ camouflage:討厭就是討厭了 我就是因為不是在幫他 01/17 15:12
→ pingsky:我他媽的還是會非常不爽, 和是否外國人一點關係都沒有 01/17 15:13
→ camouflage:你會不爽 但你無法引起百人為你靜坐 01/17 15:13
→ pingsky:"幫洋人講話欺負台灣人" <--這種論調我也不贊同 01/17 15:13
→ camouflage:就是因為外籍 種族這些扯在裡面 才會一堆說對外籍生要 01/17 15:14
→ schel:共同正犯無誤 你可以去查法律條文 共同正犯不是代表要一起 01/17 15:14
→ pingsky:我說過了, 百人非我, 我非百人 01/17 15:14
→ camouflage:更嚴格考核 不是貼錢收程度差的 這些言論一再出現 01/17 15:14
→ camouflage:共同正犯至少要有核心犯行的分攤哦 叫人家去圖書館唸書 01/17 15:15
→ camouflage:宿舍不是唸書的地方 這很機歪 但分攤了哪些犯行? 01/17 15:15
→ camouflage:pingsky 我不關心你是不是百人 但從外籍生衝突到揪出邱 01/17 15:15
噓 jokerjoe:你出來啊!!!! 01/17 15:15
→ camouflage:某來打 高聲喊說一定要處分 卻又不知道最重可處分什麼 01/17 15:16
→ pingsky:為了居住環境的安寧, 這種事本來就該做,沒做的結果=此事件 01/17 15:16
→ camouflage:國籍 種族 "外籍生程度差" 這些都在裡面 沒有爭議吧 01/17 15:16
→ schel:行為人必須消除或切斷心理性(如通知不參與或解除指示)或 01/17 15:16
→ camouflage:抽掉外籍這個因素 這事情很難引起百人靜坐的 01/17 15:17
→ BuchPreis:原來把風的或者是討論犯罪行動都不是共犯 只有實際作的 01/17 15:17
→ schel:切斷心理性(如通知不參與或解除指示)或物理性之因果力 01/17 15:17
→ BuchPreis:的才是犯人 01/17 15:17
→ schel:(如收回犯罪工具),始能認為脫離與他人所構成之共同正犯 01/17 15:17
→ schel:實務見解則認為行為至少應以行動阻止其他人實施犯罪之行為 01/17 15:18
→ pingsky:不管結果如何, 原則不能放, 當追究即勿枉勿縱 01/17 15:18
→ schel:始能認定該行為人已無與之共同犯罪之意思。 01/17 15:18
→ pingsky:這麼簡單的道理, 怎麼你就是不懂呢? 01/17 15:18
→ camouflage:唉 又要把事情拉到共同正犯概念解析嗎? 所以邱某就會因 01/17 15:18
噓 kyo89412:我是暴民?你今天失智了嗎? 01/17 15:18
→ camouflage:此受到很嚴重的處分嗎? 完全不會吧 01/17 15:19
噓 jokerjoe:這些法律我都不懂我只知道小天使邱新皓做錯事如果非事實 01/17 15:19
→ jokerjoe:他應當出來澄清如果是事實更加應該出來道歉 01/17 15:19
→ camouflage:如果他有那麼多刑事問題 受理報案的警察都是白痴了 01/17 15:19
→ camouflage:如果他像原抱怨者說的那樣再那邊說機歪話 真的是很機歪 01/17 15:20
→ camouflage:問題是機歪話歸機歪話 去扯他什麼深夜留宿侵入住居幹嘛 01/17 15:20
→ camouflage:甚至更模糊地說"因為他跟外國人一夥" 01/17 15:20
→ schel:XD 明明是你問我他屬於哪一種共犯的阿 我只是老實回答你 01/17 15:21
→ camouflage:他應該去向那個原抱怨者道歉 至於出來澄清什麼沒必要了 01/17 15:21
推 pingsky:camou, 我發現你很聰明, 可是你真的不懂大家說的是什麼 01/17 15:21
→ camouflage:問題是他在走廊講話連哪一個犯罪類型都不知道 只講共犯 01/17 15:21
→ pingsky:算了,我認輸了, 不能在此耗下去了, 保重 01/17 15:22
→ schel:因為他們的犯罪行為就是侵入住居阿 我從頭到尾只有講這個吧 01/17 15:22
→ camouflage:有共是沒錯 但犯了什麼呢? 要找出一條罪來啊 01/17 15:22
→ camouflage:他哪有侵入住居 他在走廊上講機歪話啦 頂多加兩聲敲門 01/17 15:22
→ camouflage:pingsky你大可獨善其身 這跟打邱和種族情緒牽扯無關 01/17 15:23
→ schel:你又繞回去的 他是共犯 所以他們群體的犯罪行為共同承受 01/17 15:23
→ camouflage:你主張說宿舍安全要加強管理固然是對的 但這跟揪邱某出 01/17 15:23
噓 ravi:看吧 無線跳針迴廊 01/17 15:23
噓 jokerjoe:身為一個小天使做出這種行為讓百人靜坐我覺得應該不只要 01/17 15:23
→ camouflage:來打是沒有關係的 我說的就是沒必要窮追猛打邱某的問題 01/17 15:24
→ schel:而不是他只要負擔他在走廊講話的事實 01/17 15:24
→ jokerjoe:跟苦主道歉還要跟大家道歉啊! 01/17 15:24
→ camouflage:侵入住居的只有那個爬窗台的人 他的行為無法被分攤 01/17 15:24
→ camouflage:如果你要說邱某在公共場所或公共空間 便不可能侵入住居 01/17 15:24
→ camouflage:住居就已經是私人空間了 宿舍走廊歸宿舍走廊 01/17 15:25
→ camouflage:我想他可能沒有跟大家道歉的必要 雖然那樣會比較好 01/17 15:25
→ schel:請你仔細看一下我剛剛推的 他們要一起負責 而不是個人負責 01/17 15:25
噓 kyo89412:以後搶銀行,除了拿錢的那個其他都沒事(皆大歡喜^^) 01/17 15:25
→ camouflage:他要不要跟大家道歉 已經跟BOT這兩年來問題無關了 01/17 15:26
→ jokerjoe:一大堆人為了他再忙來忙去學生會等等不用跟大家道歉嗎= = 01/17 15:26
→ camouflage:schel你說的那個不叫共同正犯 叫連坐法 ... 01/17 15:26
→ camouflage:或許大家還應該感謝他 如果沒有你邱某這麼機歪 BOT問題 01/17 15:26
→ schel:他們中有人做出爬到陽台拍窗之舉動 這已經明顯入侵私人領域 01/17 15:26
→ camouflage:根本無法弄到學校正視來開會 甚至有一點什麼改善 01/17 15:26
→ jokerjoe:=口= 我開始覺得ravi大說的對 無線跳針迴廊.... 01/17 15:26
→ camouflage:那也只有陽台拍窗那人侵入住居而已 除非邱某去推他一把 01/17 15:27
→ schel:哎 連坐法都出來了(暈) 請自行去查法律條文和大法官解釋 01/17 15:27
→ camouflage:扶著他的腳 拿繩子拉他避免他失足等等 問題是沒有啊 01/17 15:27
→ camouflage:在走廊講機歪話 跟爬窗台的要怎樣共同正犯我很好奇 01/17 15:28
→ schel:camouflage 你現在的表現太妙了啦 這樣會讓人覺得你完全在 01/17 15:28
→ camouflage:你又要讓他侵入住居共同正犯 又說他在公共場所妨礙公共 01/17 15:28
→ camouflage:秩序 這是完全不相容的哦 01/17 15:28
→ schel:護航歐 你要反駁別人的話前 也看清楚別人打的東西吧 01/17 15:28
噓 kyo89412:因為有camou幫忙分散學校砲火,讓鄉民轉移焦點摟~ 01/17 15:29
→ camouflage:或是你去正明那個爬窗的受邱某實際支配 目前都沒事證哦 01/17 15:29
推 someoneelse:可以肯定的是他身為小天使 不但沒有阻止其他人 01/17 15:29
→ someoneelse:還堵在房門參一腳 01/17 15:30
→ camouflage:他是小天使 不是小上帝 或小警察 OK 01/17 15:30
→ camouflage:他確實在那走廊上參一腳還說機歪話 這原抱怨文有講 01/17 15:30
→ camouflage:但是不要只停在那一點上 繼續往下找他到底犯哪條 01/17 15:31
→ camouflage:犯了那條是會多嚴重 他們共同的疑似犯行頂多304或305 01/17 15:31
→ schel:共同正犯不須實際參與或是唆使犯罪行為 01/17 15:31
噓 kyo89412:camou是說小壞壞要是主謀才有罪,共犯無罪?^^ 01/17 15:31
→ camouflage:一群人去妨害原抱怨者的自由 強迫他行無義務的事情 01/17 15:32
→ camouflage:就算有這個疑似 但警察認為沒有 至少也不主動辦的行為 01/17 15:32
→ camouflage:這個你說他有共同正犯 因為在場助勢或敲門 勉強有可能u 01/17 15:33
→ camouflage:但侵入住居(最後也沒告)已知不是他 除非能證明不是那個 01/17 15:33
→ camouflage:爬的人自力完成 邱支配他 指揮他或出手幫他 不然怎麼說 01/17 15:33
→ camouflage:邱是共同正犯? 侵入住居只是他們諸多疑似強制罪行為的 01/17 15:34
→ camouflage:一個獨立行為 問題是現在連強制罪似乎都沒成 事發當時 01/17 15:35
噓 jokerjoe:外籍學生的天使 台灣學生的惡魔^^ 01/17 15:35
→ camouflage:我在某篇推文就說了這兩條非告訴乃論可以去向檢方告發 01/17 15:35
→ camouflage:也沒有勇士去告發 被害人報案了 就連侵入住居都沒下文 01/17 15:35
噓 kinghamb:反正共犯也是要罰 就等著被記過 謝謝指教。 01/17 15:36
→ camouflage:#1DCRQYl1 早就有人講過管理和制度問題別通通塞到個案 01/17 15:39
→ camouflage:#1DCSKgc8 還有人跪求 我都講了有非告訴乃論罪可用了 01/17 15:39
噓 u8572535:護航又跳針 何苦呢? 所以你也認為會被罰 只是重和輕的 01/17 15:44
→ u8572535:問題 那你都承認會被罰了 還說什麼? 01/17 15:44
→ schel:哎 好吧 你去查一下"著手前脫離"符合要件吧 01/17 15:45
→ schel:就算他沒在門外說話 他帶他們上去後走人 還是共同正犯的 01/17 15:46
→ schel:因為他完全沒有脫離這件行為 01/17 15:47
噓 gingsow:護航的很難看 01/17 15:52
噓 u8572535:如果認為自己有道理 那就請勿刪文 讓大家評評 看誰是誰非 01/17 15:59
→ charlesleaf:消極看待只會助長下一次事件的可能 01/17 16:17
噓 northfire: 01/17 16:30
噓 helloken2006:你真有趣 我是針對恐嚇吵鬧行為跟爬窗無關 重看吧 01/17 16:37
噓 hansenay: 你不累嗎 01/17 17:04
噓 helloken2006:看完推文 你共同正犯可以多回去念點書 沒辦法溝通了 01/17 17:07
噓 victoriayu08: 01/17 17:31
噓 her0418:硬凹 01/17 19:20
噓 pigspider:神盾艦護航囉 ^____^ 01/17 19:42
→ pigspider:所以小偷走大門就合法了欸! 01/17 19:43
→ tachikoma:那個嗆you will die soon的法國黑婊子呢 01/17 19:47
噓 Erin:護航性向嗎這=_= 01/17 20:03
噓 inori712:我不是台大法律的,可是看完覺得真好笑.. 01/17 20:26
噓 jokerjoe:很希望引人注意^^ 01/17 20:36
噓 icylucy:男生不要進女宿 01/17 20:56
噓 yqppe:XD 01/17 21:28
噓 Jinbei:這是反串 01/17 22:09
噓 heyyou150atm:@.@ 01/17 22:56
噓 ringoringo:明明快要表示清楚自己的論點了...為何要跳針又腦補呢 01/17 23:34
→ hyian:請注意歧視性向的言論 01/18 00:03
噓 barrytwu:??? 01/18 14:05